一、依據本局113年1月19日「高雄市113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討論高雄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鑑定簡章會議紀錄」辦理。
二、該簡章十一、鑑定方式及鑑定標準有關初選(團體智力測驗)「乙、參加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二年級T分數達75分(含)以上或T總分220分(含)以上者、四年級T分數達75分(含)以上或T總分203分(含)以上者」,修正為「乙、參加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二年級全測驗T分數達75分(含)以上或T總分220分(含)以上者、四年級全測驗T分數達75分(含)以上或T總分203分(含)以上者」。
三、檔案請至「文件下載/113學年縮修作業相關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