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12學年度國小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鑑定複選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名單,如附件。
- 複選(學科成就測驗)通過標準:各科通過標準皆為T分數65分以上。
- 請各校至鑑定安置系統線上列印各校應試學生複選學科成就測驗結果通知單,並在應試學生測驗結果通知單列印單位空格中蓋各校輔導室或教務處圓戳章。
- 轉發應試學生測驗結果通知單。
- 若學生家長接獲成績需要複查的話,請依照工作手冊上之說明,於112年4月26日(三)前郵寄至前鎮區民權國小辦理(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感謝大家的協助!
- 關於後續之鑑定安置,也麻煩各位承辦人須注意下列事件:
- 依國民教育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教育。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一年為限。」
- 申請全部學科跳級者,其國語、數學、社會、自然、英語由教育局辦理聯合鑑定,該等五科全部通過鑑定後,其他學習領域(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電腦、日常生活表現等)由各校另外進行量化及質性評量後,填妥「縮短修業年限全科跳級學生其他學習領域評量表」,鑑定內容及通過標準由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或資優小組進行初審。
- 各校彙整「縮短修業年限全科跳級學生其他學習領域評量表」及相關文件後,提交本市鑑輔會綜合研判。
- 確認目前正在接受縮短修業年限安置之舊生(未參加本次鑑定)是否繼續升級或重新安置,請至資優教育鑑定網,不參加鑑定,進行報名及安置。
感謝各校承辦人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