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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方季堂 - 國小資優鑑定 | 2022-04-22 | 點閱數: 834

一、111學年度縮短修業年限複選通過名單,如附件。

二、請各校承辦人至系統列印複選測驗結果通知單,並蓋上各校輔導處(教導處)戳章,發給應試學生。

三、請各校【召開特推會】審議評量結果。

四、111.4.29(五)前至鑑定安置系統填寫【111學年度申請縮修安置類型】,再從【系統匯出】「111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鑑定安置名冊」(含跳級、升級、免修)後核章,再上傳至系統。

請注意:

1.申請全部學科跳級者,須上傳「全科跳級學生-其他學習領域評量表」

2.若有免修、重新安置(例如跳級改免修)或放棄安置等情形,須另外上傳「特推會紀錄」、「重新(放棄)安置申請書」。

3.若有跳級至國一、國二之學生或申請國中階段免修者,請確認學生就讀國中,於安置情形欄位填寫「就讀OO國中或至OO國中上課」。

4.若有五年級學生通過全部學科跳級至國中,其戶籍就讀學區國中為總量管制學校,請完成下列事宜:

(1)向學生確認是否已於規定時間前至總量管制學校申請登記,並告知學生家長於規定時間(時間確定後行文通知各校,並製作通知單於鑑定安置系統供各校下載)前至總量管制學校辦理新生報到事宜。

(2)向國中端告知該生之全科跳級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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