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說明:
111年3月29日高雄市111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議綜合研判,依據「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第三點附表鑑定基準:團體(個別)智力測驗或學科性向測驗得分達平均數正2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7以上,通過新增百分等級97以上名單。
有意願參加本鑑定複選者,請家長於111年4月8日下午4時前逕向所屬學校輔導室(教導處)報名,逾期不予受理,視同棄權。
名單請點選附件資料http://gift.spec.kh.edu.tw/uploads/document2/30/47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