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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經鑑輔會通過的學生重新(或放棄)安置請填寫附件
顏錦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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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資優鑑定
| 2020-04-29 | 點閱數: 371
※經鑑輔會通過的學生,如要重新(或放棄)安置方式,請家長填此申請書,並於校內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簡稱特推會),再將此申請書及特推會會議紀錄掃描上傳至鑑定安置系統並函文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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