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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結果複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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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團體智力評量)測驗結果複查請於收到測驗結果通知單之日起至109年3月25日(星期三)前,個別附回郵掛號信封(請自行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掛號郵資28元郵票),內附複查測驗結果申請表(成績通知單下聯)及複查費用繳費證明,向三民區正興國小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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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結果複查費用繳交方式:請至高雄銀行各分行,以「無摺存入用之存入憑條」存入複查費用初選每一個分測驗、複選每一個科目各新臺幣30元(戶名: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高雄銀行公庫部分行代碼:0161028;帳號:102-103-06112-9,學校統編:75949126),完成繳費後,請將客戶存查聯(正本)做為複查費用繳費證明(存款人請書寫考生姓名),連同測驗結果申請表(成績通知單下聯)、附回郵掛號信封(請自行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掛號郵資28元郵票)寄送三民區正興國小申請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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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複查結果達通過標準者,得於109年3月31日(星期二)前至原初選報名學校輔導室辦理複選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