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承辦人:
1.109初選成績,請各校在3/20(五)上午10點過後,【自行到系統上下載列印】後,請在【列印單位】空白處蓋【各校承辦處室戳章】後轉發應試學生。通過名單,會於教育局網頁與本網頁公告。
2.麻煩轉知學生家長,如欲複查成績,請於109年3月25日(三)前郵寄三民區正興國小辦理。(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