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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經鑑輔會通過的學生重新(或放棄)安置請填寫附件
張逸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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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資優鑑定
| 2019-04-26 | 點閱數: 501
※經鑑輔會通過的學生,如要重新(或放棄)安置方式,請家長填此申請書,並於校內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簡稱特推會)
,再將此
申請書
及
特推會會議紀錄
掃描上傳至鑑定安置系統
並
函文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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