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登錄申請縮修安置:107.4.26(四)至107.5.4(五)
(一)至鑑定安置系統填寫:107學年度申請縮修安置類型,再從系統匯出鑑定安置名冊。
(二)上傳鑑定安置名冊(含跳級、升級、免修):
1.全部學科跳級者:
須另外上傳「全科跳級學生-其他學習領域評量表」,
2.免修、重新安置或放棄安置:
須另外上傳「特推會紀錄」、「重新(放棄)安置申請書」。
3.跳級至國一、國二之學生或申請國中階段免修者:
請確認學生就讀國中,於安置情形欄位填寫「就讀OO國中或至OO國中上課」。
4.五年級學生通過全部學科跳級至國中,其戶籍就讀學區國中為總量管制學校:
(1)向學生確認是否已於規定時間前至總量管制學校申請登記,並告知學生家長於規定 時間(時間確定後行文通知各校,並製作通知單於鑑定安置 系統供各校下載)前至總量管制學校辦理新生報到事宜。
(2)向國中端告知該生之全科跳級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