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8學年度縮短修業年限複選通過名單,如附件。
二、請各校承辦人至系統列印複選測驗結果通知單,並蓋上各校輔導處(教導處)戳章,發給應試學生。
三、4/26-5/3,請各校【召開特推會】審議評量結果。
四、至鑑定安置系統填寫【108學年度申請縮修安置類型】,再從【系統匯出】鑑定安置名冊後核章上傳。
1.全部學科跳級者:
須另外上傳「全科跳級學生-其他學習領域評量表」,
2.免修、重新安置或放棄安置:
須上傳「特推會紀錄」、「重新(放棄)安置申請書」。
3.跳級至國一、國二之學生或申請國中階段免修者:
請確認學生就讀國中,於安置情形欄位填寫「就讀OO國中或至OO國中上課」。
4.五年級學生通過全部學科跳級至國中,其戶籍就讀學區國中為總量管制學校:
(1)向學生確認是否已於規定時間前至總量管制學校申請登記,並告知學生家長於規定時間前至總量管制學校辦理新生報到事宜。
(2)向國中端告知該生之全科跳級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