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參加鑑定學生的處理流程說明
1.先到申請系統點選【申請報名】,隨後填入學生之身分證號調出原本資訊。
2.至【修改列印】點選學生進行修改
3.拉到資訊下方找到如下方的紅圈處,勾選不參加本鑑定,選擇申請安置類型。
(此為差異處)參加鑑定的學生請勿勾選。
4.繼續尋找【安置階段學科/年級/類型】,開始新增要安置的科目年級類型,請注意學生的領域數。
另外安置類型可以有各種情況,包含修正等,若是連免修都不要的話請選擇放棄安置。
若是放棄安置或是重新安置:不參加鑑定是舊生請填上上一次核准的文號。
參加鑑定的學生基本上無須填寫。因為還沒進安置會議就放棄不會有文號。
接著說明原因或是重新安置的類型。
5.所有學生新增完畢後,下載鑑定安置名冊。
5.印出並送核章,特別注意學生所申請的學科數目。
6.核章完畢後,上傳即可。